2016年6月3日 星期五

【 安親班 與 補習班 法令依據不同 】你有為小孩挑對安親班嗎?



【你知道嗎】你有為小孩挑對安親班嗎?
新北市發生10歲童遭安親班集體霸凌,而安親班老師視而不見的新聞。安親班雖然向家長道歉,卻不願意賠償,家長準備對安親班與霸凌學生提告。
以這個案子來說,安親班似乎沒有意識到自己不僅僅在道德上站不住腳,以法律面來說,可能已經違反兒少法。很多人可能把安親班與補習班搞混了,讓我們看看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的說明:
『兒童托育中心(即所謂安親班)與托兒所的法令依據是「兒童與少年福利法」,補習班則是「補習及進修教育法」,兩者法令依據不同,其所成立的服務宗旨當然也不相同,兒童托育中心與托兒所的服務宗旨主要是以兒童生活照顧為主,課業輔導及單元活動為輔。』
也就是,依照兒少法精神,安親班老師與托兒所老師一樣,須有專業資格且應盡到保護與照顧責任。所以這個安親班導師視而不見、未保護受霸凌學生,安親班也未在第一時間盡到告知家長這件事的責任,可能已經違反兒少法。
現在很多家長因為雙薪而不得不將小孩送到安親班,但不知道有多少人知道應該檢查安親班是否符合兒少法規定?《台灣省校外課後安親班輔導管理要點》裡面提到,安親班人員聘用是依照《兒少機構專業人員資格與訓練辦法》,因此家長應依據此準則檢視安親班是否聘用合法的老師。
另外,如何選擇合格的托育機構(含托兒所、兒童托育中心),台北市社會局建議可由以下列方式辨識:
1. 托育機構應懸掛社會局核發之立案證書。
2. 仔細查看托育機構內之設備安全及兒童可否自由使用。
3. 與負責人及教保人員溝通教保理念,是否與父母本身相同。
4. 查證機構之教保人員是否為合格之專業人員,並瞭解孩子的想法與實際需要。
5. 觀察空氣是否流通,陽光是否充足,衛生設施是否完備,以及每位兒童可享有之空間是否足夠等。
更重要的是,父母應試著瞭解孩子的心、以孩子的立場、意願來選擇托育機構,讓孩子能在快樂、安全的環境中適性成長。
資料來源:
http://goo.gl/k1Zyr6
http://goo.gl/BHYkT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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