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8月23日 星期六

甚麼是代詞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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甚麼是代詞
    
  一、甚麼是代詞
  具有代替或指示作用的詞。如:我、你、他、誰、甚麼、這、那等。
  二、代詞的類別和用法
  按意義和功能,代詞可分為以下三類:
  (一)人稱代詞
  人稱代詞是用來表示人稱,代替人或事物的代詞。如我、你、他、我們、你們、他們、自己、人家、別人、大家等。
  人稱共有三個:第一人稱、第二人稱和第三人稱。第一人稱指說話一方,單數用「我」,復數用「我們」。第二人稱指聽話一方,單數用「你」,敬稱用 「您」,復數用「你們」。第三人稱指說話和聽話以外的一方,單數用「他」(指男性),「她」(指女性)、「它」(指人以外的物)、「牠」(指動物),復數 用「他們」或「她們」(指人),「它們」(指物)、「牠們」(指動物)。
  「您」的用法:
  「您」在現代漢語裏是表敬稱的單數第二人稱代詞,讀作「nin」,用來指稱上級、長輩,表示說話人的尊敬態度。它沒有復數形式,不能採用加 「們」的辦法,寫作「您們」。現在,有人在書面上寫「您們」,這種用法是不規範的,是沒有口語作根據的。口語中如果要表示復數一般在「您諸位」……是合適 的。
  「我們」的用法:
  「我們」可以包括聽話人在內也可以不包括聽話人在內,如果不與「你們」相對等,則可以包括對方在內。例如:
  1.同學們!香港是我們大家的,我們要愛護它!
  2.我們是住美林?的,你們是住大圍的,我們都是沙田的居民。
  例1中的「我們」包括聽話和說話人雙方。例2中的「我們」因為和「你們」對待使用,則不包括聽話人在內,只指說話人一方。
  3.我們是新來的,不了解情況,提不出甚麼意見。
  4.上周我們講了第三課,現在我們講第四課。
  「我」「你」「他」的其他用法:
  (1)表示復數。如:
  1.我院的環境很優美。
  2.你校的校風很好。
  (2)表示泛指。如:
  在船上,你照顧我,我照顧你,誰都想把希望留給別人。
  (3)表示強調。如:
  1.只要你下定決心,用上他幾年功夫,一定會見成效的。
  2.我們痛痛快快地乾它一杯。
  (二)指示代詞
  指稱或區別人、物、情況的代詞叫指示代詞。如:這、那、這樣、那樣、這麼、那麼、各、第、某、另、其他等。
  指示代詞按其不同的特點可分為以下六組。
  1.指稱人或事物的:這、那
  2.指稱處所的:這兒、那兒、那裏
  3.指稱時間的:這會兒、那會兒
  4.指稱性狀、行動、方式、程度的:這麼、這樣、這麼樣、那麼、那樣、那麼樣。
  5.指稱數量的:這麼些、那麼些
  6.指稱人或事物的:每、各、某、另、別
  「這」、「那」的用法:
  (1)表示近指和遠指。
  「這」和「那」是最基本的指示代詞,「這」表近指,「那」表遠指,它們的作用主要在於區分事物。如:
  1.是陳先生,是李醫生。
  2.個房間給你,個房間給他。
  (2)表確指。如:
  1.孩子跑到哪里去了?
  2.本書早已失傳了。
  (3)表示虛指。如:
  1.個一句,個一句,說得他不知如何是好。
  2.家捐錢,家捐物,積極為災區獻愛心。
  「每」和「各」的用法:
  「每」和「各」都是分指代詞,其語法作用都是指全體裏的任何個體之間的不同點。「每」和「各」常與量詞組成指量短語去充當句子成分。如:
  1.個人都有兩只手,不打算在家裏吃閒飯。
  2.我們個人都有特點,誰也不比別人差。
  (三)疑問代詞
  表示疑問的代詞叫疑問代詞。根據所問的對象不同,可將其分為以下六組:
  1.問人或事物的:誰、甚麼
  2.問處所的:哪兒、哪里
  3.問時間的:多會兒、幾時、哪會兒
  4.問性質、狀態、方式、行動的:怎、怎麼、怎樣、怎麼樣、甚麼樣
  5.問數量的:幾、多少
  6.問程度的:多、多麼
  疑問代詞的用法:
  (1)表示疑問。這是疑問代詞的基本用法。如:
  1.是亞珍?
  2.你昨天幹甚麼?
  3.你是裏人?
  (2)表示反詰。反詰即反問。反詰句是用疑問代詞組成問句形式,表示的卻是肯定的意思,它的意思就在問話的反面。如:
  1.不知道這事兒是你幹的?
  2.你急甚麼?那算甚麼大事!
  3.債務終於全部還清了,怎麼能不高興呢!
  (3)表示任指。疑問代詞被用來代表任何人。任何事物,有強調一切的作用,這種用法叫「任指」。如:
  1.他消息靈通,甚麼都知道。
  2.張叔叔是飛機師,都去過。
  3.不管怎麼說,真理總是駁不倒的。
  (4)表示虛指。即用疑問代詞表示說不出或未說出的人、事物或情況等,這叫虛指。如:
  1.這個人,我好象在兒見過。
  2.昨天夜裏,不知讓甚麼絆了一腳,差點兒跌倒。
  3.老工程師耐心地教他怎麼測量,怎麼繪圖,怎麼整理材料。
  (5)表示某種感情色彩。如:
  1.他甚麼都知道,甚麼養花、書法、釣魚、太極拳等等,範圍真廣泛。(褒義色彩)
  2.他把別人的勞動成果,都說成是自己的,這算甚麼話!(貶義色彩)
  三、代詞一般不能重複。
  (一)其他實詞或一部分或大部分能夠重複,但代替這些實詞的代詞卻不能重複。只有表虛指的疑問代詞有時有重複形式,其語法意義表示「不止一個」之意。如:
  1.他回來說誰誰搬了家,誰誰上了大學。
  2.一位專家對我說,他們的發現怎麼怎麼有意義。
  3.他對我說,他鄉下的舅父有多少多少塊田,多少多少頭牛。
  另外,還有一種情況,從形式上看是重複形式,但並沒有產生新的附加意義,這只能算是代詞的連用。如:
  1.是人是鬼?
  2.就是我說的那個人。
  (二)代詞的句法功能與它所代替的詞和短語在句中的功能相同。也就是說被它代替的詞或短語在句子中作甚麼成份,它也就能作甚麼句子成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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