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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用中文語法
甚麼是動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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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甚麼是動詞 動詞是表示動作、行為、心理活動或存在變化等意義的詞。動詞可分為: (一)表示行為動作的: 走、跳、飛、打、說、聽、研究、批評、保衛、學習、進行、停止、表揚等。 (二)表示心理活動的: 愛、恨、怕、想、希望、考慮、失望、喜歡、討厭、提心等。 (三)表示存在變化消失的: 在、有、存在、發生、發展、演變、生長、死亡、消失、失去、增加、縮小等。 (四)表示判斷或某種關係的: 是、象、等於、姓等。 (五)表示可能、意願、必要的: 能、能夠、願意、肯、敢、要、想、應該、應當、值得等。 (六)表示命令的: 使、叫、讓、請、要求等。 (七)表示動作趨向的: 來、去、上、下、上來、下去、進來、出去、回來、過去等。 二、動詞主要的語法特點和語法功能: (一)動詞能受副詞修飾,但多數不能受程度副詞修飾。如:曾經來過、馬上出發、都來、到底來不來、必須解決、務必辦到等。但不能說:很說、十分跑、萬分研究等。如果是以動詞為中心的短語,則可以受程度副詞修飾如:很解決問題、很聽話等。 只有表示心理活動的動詞可以受程度副詞修飾,如:萬分高興、非常喜歡、十分討厭、最想、極愛等。 (二)多數動詞(及物動詞)能帶賓語。如:建設祖國、保衛邊疆、讀書、寫字、聽廣播、看電影等。 (三)部分動詞可以重複。如: 單音節動詞的重複形式是「AA」式: 聽——聽聽 看——看看 說——說說 雙音節動詞的重複形式是「ABAB「式: 討論——討論討論 研究——研究研究 休息——休息休息 調查——調查調查 這些重複形式是一種動態表示法,重複後表示「動作短暫」或「嘗試」的意思。 (四)動詞後邊一般可以帶動態助詞:著、了、過表示不同的動態。如: 拿著 聽著 看著 (進行態) 拿了 聽了 看了 (完成態) 拿過 聽過 看過 (過去態) (五)所有的動詞都可以用肯定否定相連的方式表示疑問。如:去不去?聽不聽?討論不討論?休息不休息? (六)動詞最基本的語法功能是作謂語(包括謂語中心語)。如: (1)演唱會散場了。 (作謂語) (2)比賽開始了。 (作謂語) (3)這是我們的學校。(作謂語的中心語) (4)他打算明年考大學。(作謂語的中心語) 三、幾種有特點的動詞 (一)及物動詞和不及物動詞 及物動詞是能夠帶受事賓語的動詞。這類動詞所表示的動作要以某種事物作為對象,表達的意思才完滿,否則句子就站不住。例如: (1)農民打井。 (2)學生讀書。 (3)老王寫信。 有時候及物動詞所帶的賓語可以省略,但這種省略是有條件的,即要有一定語言環境。這種語言環境,在局面上產要指一定的上下文(這一部分用紅色標明),在口語中指一定的談話場合、情景。例如: (1)問:學生讀書了嗎?答:讀了。 (2)問:農民打井了嗎?答:打了。 (3)問:老王寫信了嗎?答:寫了。 在口語中,如果在吃飯的時候,老張見了老王,問:「吃了嗎?」老王回答:「吃了。」這裏的「吃」一定指的是「飯」,不說自明。這是在一定的場合、情境下省略了動詞「吃」所應帶的賓語「飯」。 以上兩種情況的省略,都使動詞後邊未出現賓語,但這並不能說這類動詞就不是及物動詞。 不帶受事賓語的動詞是不及物動詞。這就是說這類動詞所表示的動作不需要有一種事物作它的對象,它所表達的意思就能完滿。例如: (1)燕君哭了。 (2)同學們走了。 (3)今天我休息。 有些動詞(紅色標明)包含幾個意義,可以分屬及物動詞與不及物動詞兩類。例如: (1)a、叔叔開了瓶啤酒。 (及物動詞) b、花開了。 (不及物動詞) (2)a、我們不應該笑人家沒經驗。(及物動詞) b、老師笑了。 (不及物動詞) (二)判斷動詞——是 「是」是一個特殊的動詞,它的基本意思是表「肯定」,它的基本作用是放在主語和賓語之間,讓賓語說明主語等於甚麼,或屬於甚麼,這種作用叫判斷。表判斷是動詞「是」的基本作用。 1.「是」的語法特點: 「是」與一般動詞有相同的語法特點,如 (1)都能受副詞修飾(都是,不是等); (2)都能用在能願動詞後邊(應該是、可以是等); (3)都能用肯定否定相連的方式提問(是不是?); (4)都能單獨回答問題(你是她同學嗎?)。 因為「是」是個特殊動詞,所以,它與一般動詞又有些不同的語法特點。如: (1)「是」的後面不帶「著、了、過」這些動態助詞,也不帶各種補語; (2)「是」的否定形式是「不是」,一般不用「沒、沒有」表否定; (3)「是」不能重複。有時表答應,可以說「是是」,但這與一般動詞重複不同,因為它不因此而產生新的語法意義,只是「是」的連用; (4)「是」在句子中雖然是謂語的中心語,但從語義上看,句子的重點不在它上面,而在賓語上 2.「是」的用法: 「是」的用法很復雜,這裏講幾種最主要、最常用的: (1)表示判斷 這是「是」的基本用法。它用在主語和賓語之間,表示主語和賓語之間具有同一關係,從屬關係或說明、解釋關係。例如: 1.這少年便是孫中山。 (同一關係) 2.他是我的父親。 (同一關係) 3.金庸是作家。 (從屬關係) 4.李叔叔是個警察。 (從屬關係) 5.校長說的話是對的。(說明關係) 6.我這樣做是為了把功課做好(解釋關係) (2)表示存在: 這時「是」的作用相當於動詞「有」。這種用法多出現有描寫性的陳述句裏。例如: 1.山上全是果樹,高的、矮的、茂密的、形狀多極了。 2.周圍是茂密的灌木叢;灌木深處是一座破舊的城堡,城堡裏有一個噴水池;前方是一條護城河,……後面有一座森林。 (3)表示強調 「是」除了以上兩種用法之外,還經常用在動詞、形容詞前邊,重讀,表示強調肯定的意思。這時,它不是動詞,而是表語氣的副詞,在句子裏不做謂語,而是狀語。在這種句子裏如果去掉「是」,句子的基本結構和所表達的意思並不發生變化,只是肯定的語氣減弱了。例如: 1.昨天他是來過。 2.這種花是好看。 3.這件事我是不知道。 4.這種辦法是有效。 (三)能願動詞 也叫助動詞。它是經常用在動詞;形容詞前邊表示可能、應該、必要、意願等意義的動詞。它的數目有限,可以全部列舉出來,具體見下表: 能願動詞表 表示能夠的 能、能夠、會、可、可以 表示應該的 應、應該、應當、該 表示必要的 要、需要、必須、得、值得 表法決意願的 願、願意、要、肯、敢、敢於 1.能願動詞的語法特點 在這方面,它和一般動詞既有相同點,又有區別。相同點是: (1)都能受副詞修飾,如:很願意、不應該、也能夠等。 (2)都可以作謂語,都可以單獨回答問題。如問:你願意嗎?答:願意。 (3)都能用肯定否定相連的方式提問。如: 願意不願意?需要不需要?應該不應該?等。 不同點是: (1)能願動詞不能重複,一般動詞可以重複。如: 走走 能能 看看 該該 研究研究 能夠能夠 分析分析 願意願意 (2)能願動詞不能帶動態助詞「著」、「了」、「過」,而一般動詞可以。句子末尾的「了」是語氣詞,不是動態助詞。如: 1.她看(了)看表。 2.明天,你必須(著)趕到北京。 3.我願意(過)義務工作。 4.這樣可以(了)。 5.我願意(了)。 (3)能願動詞經常放在動詞形容詞前邊作狀語。如: 1.小姑娘會唱歌,會跳舞,很活潑。 2.大家應該團結起來。 (四)趨向動詞 趨向動詞是表示動作趨向的動詞。它為數不多,可以全部列舉出來。趨向動詞分單純趨向動詞和合成趨向動詞兩種,詳見下表: 組別 上 下 進 出 回 來 開 過 起來 上來 下來 進來 出來 回來 開來 過來 去 上去 下去 進去 出去 回去 開去 過去 表中這些趨向動詞可以做一般動詞用,但我們這裏所講的是它們表示動作趨向的用法,即它們常常放在其分動詞後面,讀作輕聲,這時它們就失去了「動 作」的意義,而實際上表示的是動作的趨向,如「站起來」、「跑過去」,其中的「起來」和「過去」表示的是「站」和「跑」的趨向。 講趨向有個基準,「來」、「去」是以說話人所在的處所為基準的,走近叫「來」,離開叫「去」。「上」、「下」、「進」、「出」等以客觀事物的某 一地點為基準往裏叫進,往外叫出。合成的趨向動詞把這兩個特點結合起來,有兩個基準,如果說話人在屋裏,他叫某人「進來,「進」是以門口為基準的,「來」 是以說話人所在地為基準的,運用趨向動詞,要特別注意掌握以上所講的兩個基準,才能運用正確。 趨向動詞與一般動詞除具有相同的語法特點之外,與之最突出的區別是:它以常用在別的動詞或形容詞後邊,作趨向補語。例如: (1)這風從南面吹過來。 (2)月亮升起來了。 (3)她從坑下運上去兩筐土。 但有些趨向補語並不表示動作的實際趨向,而是表示動作行為或性質狀態的變化情況,如「開始」、「繼續」等意義。這類補語也可以叫做動態補語。這種有示抽象意義的趨向動詞,在性質上已發生了變化,實際上已變成了種表示動態的助詞了。如: (1)趙家的狗又叫起來了。 (表示「開始」) (2)你可不能再這馬虎下去了。(表示「繼續」) (3)日子一長,也就慢慢鬆懈下來了。(表示「繼續」)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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