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8月23日 星期六

什麼是副詞





http://www.bookstrg.com/ReadStory.asp?Code=YF5825一、副詞所表示的意義很豐富,有表程度的,有表語氣的,表肯定、否定、估量的,有表時間的,有表情態的,有表範圍的等等。
  (一)就其含義來講,它們有的相同或相近,有的相反,就是表示同類意義範疇的副詞,其程度深淺大小也不同,所以,在具體運用中都需要仔細辨別,防止錯用。例如:
  1.新來的經理和前任經理一樣,更能體貼職員。
  2.今天雨這麼大,恐怕大家不會來義務勞動了,沒想到張阿姨果然來了。
  3.林總工程師總是忙著工作,每天很晚就回家。
  例1中的副詞「更」應改為副詞「很」,雖然都是表程度的副詞,但「更」有比較的意思,既然兩個經理都一樣,就不應用「更」,而應改為表程度的副詞「很」。
  例2中的「果然」應改為「居然」,雖然二者都是表語氣的副詞,但用法不同,「果然」表示事實與所說的結果一致,「居然」表示出乎意料之外,這句話的意思是出乎意料之外,所以應改為「居然」。
  例3中的「就」應改為「才」,雖然二者都是表時間的副詞,但「就」表示後面的動作發生很快,而「才」多用於前面表示時間晚,曆時長的情況,所以,應將「就」改為「才」。
  (二)分清副詞和形容詞,防止詞性誤用。
  因為二者都能修飾謂語中心語作狀語,所以,這兩類詞常有混淆的情況,在具體運用中應加注意,例如:
  1.明健在做題中所以屢犯錯誤,決不是偶爾的。
  2.試驗一次次地失敗,使他痛苦非常。
  3.林明瑞斷斷續續提出了好多希希難怪的問題,弄得張老師想笑,又不便笑。
  例1中的「偶爾」是副詞,副詞是不能作謂語的,但它卻站在了謂語的位置上了,這裏應改為形容詞「偶然」。
     例2中的「非常」是副詞,副詞是不能受形容詞修飾的,所以應將「非常」改為形容詞「異常」。
  例3中應將副詞「難怪」改為形容詞「古怪」。
  (三)正確運用多重否定,防止把話說反
  一個否定是否定,連用兩個否定就是肯定,即「否定之否定」等於肯定,如果是三重否定還是否定,運用這種表達方式應特別注意,否則,很容易把話說反。例如:
  1.全體學生都不應當不尊敬老師,我們認為這種觀點是不對的。
  2.誰也不會否認,李娜不是我們的老師。
  3.我們難道能否認維繫家庭的良好氣氛不是每一個家庭成員的責任嗎?
  例1對尊敬老師的問題使用了三重否定,意思正好與原意相反了,應將最後的「不」刪去。
  例2的「不會否認」就是承認,可是下邊又用了一重否定,這就把話說反了,應將最後的「不」刪去。
  例3是用反問語氣說的,反問等於一次否定,後邊又連用了兩次否定,三重否定還是否定,正好把話說反了,應將後邊的「不」刪去。
  多重否定可以加強語氣,是一種很有用的表達方式,但用的不好容易把話說反,所以應當慎重。
  二、介詞是使用頻率較高的一種虛詞,它們的共同點是:與名詞代詞或短語共同組成介詞短語去充當句子成分,自己從來不單用。但是,它們各自有各自的特點和用法,運用時應注意它各自的特點。
  (一)介詞「把」的用法。
  「把」是個特殊的介詞,有提前賓語的作用,運用「把」字句是有條件的:
  1.作謂語中心語的動詞必須有處置的意思;
  2.和「把」提前的賓語必須是定指的,不能是泛指的;
  3.謂語動詞本身必須是動補式的、重複式的或重復的:
  4.謂語動詞前後要有狀語、補語或其他輔助性成份,一般不應是動詞;
  5.否定詞或能願動詞作狀語,要放在「把」字之前,不能緊貼在謂語動詞之前;
  6.在「把甲當作乙」的格式裏,甲和乙必須在語義上能夠搭配,即二者要具有一致性,如果違背了以上條件,就會出問題,例如:
  (1)我們先把修建公園的問題研究,然後再做決定。
  (2)我把一本書買來了。
  例(1)的錯誤在於謂語動詞「研究」是一個動詞,前後沒有其他成份,這不符合「把」字句的條件,在「研究」後邊加上補語「一下」,或讓「研究」重複,就符合「把」字句條件了。
  例(2)的錯誤在於「把」字提前的賓語「一本書」是不定指的,應將不定指的改為定指的,如「一本 數學書」或「一本物理書」等。
  (二)介詞「被」「叫」「讓」的用法
  「被」是表示被動關係的特殊介詞,它的主要作用是在被動式的句子裏引進主動者,謂語動詞必須是及物動詞,不及物動詞的構不成被動式。另外, 「被」也可以不引進主動者,而直接加在動詞前邊,表示被動關係,在漢語裏,如果說的話被動關係很清楚,不用「被」字也可以表示被動關係。
  「叫」和「讓」作為介詞,在用法上與「被」基本相同,它們的區別主要在語體色彩上,「叫」和「讓」口語色彩較濃,「被」字書面語色彩較濃,在莊重嚴肅的場合用「被」不用「叫」或「讓」。下面舉一些「被」字使用不當的例子:
  1.大樓被地震倒塌了。
  2.小雄的試驗工作被停止了。
  例1中的「倒塌」是有及物動詞,不能用在被動句中,應將「倒塌」改為及物動詞「震塌」,或把「被」去掉,改為「由於」,後邊再加上個「而」,全句改為「大樓由於地震而倒塌了「。
  例2中的研究工作「與」停止之間是主動關係,不是被動關係,因此「被」是多餘的,應刪去。
  (三)介詞「對」和「對於」的用法
  1.「對」和「對於」都有引介出動作的對象或與動作有關的事物的作用,因此,都有使賓語提前的作用。例如:
  (1)經理剛調來的,對公司裏的情況還不太瞭解。
  (2)她天天看新聞,對於國內外時事非常關心。
  2.「對」和「對於」也可以不表示前置賓語,例如:
  (1)上司對他的工作十分滿意。
  (2)大雄對於老師提出的問題有自己獨到的見解。
  3.「對」和「對於」組成的介詞短語也可以放在主語前邊,做句首狀語,「把」沒有這種作用。例如:
  (1)對這個問題,我們應當慎重回答。
  (2)對於一些難以明白的句子,同學們必須請教一下老師。
  4.「對」和「對於」在一般情況下,二者可以通用,不過,「對」使用的範圍比「對於」更廣泛,能用「對於」的地方,也能用「對」,而能用「對」的地方,不一定都能用「對於」,如:「我對小林有意見。」不能說「我對於小林有意見。」
  「對」和「對於」在實際運用中常有誤用和濫用的毛病。例如:
  (1)該用「對」而用了「對於」,如:
  1.我對於漢語很有興趣。
  2.我們做任何事情,都應該對於自己負責。
  (2)主體和客體的位置顛倒,如:
  1.作句子,對於我真是一竅不通。
  2.簡單操作技術的種種好處,對於每個操作的人都是深有體會的。
  (3)濫用「對」或「對於」,如:
  1.對於口語,他進步很快。
  2.老師對於給學生講課,必須經常注意學生的接受能力。
  例1應將「對於口語」改為「在口語方面」;
  例2中的「對於」是多餘的,應刪去。
  (四)介詞「在」的用法
  「在」經常跟名詞或方位短語構成介詞短語,表示動作,行為的時間、處所、方位、條件、範圍等意義。如:在跑馬地、在今天、在過去、在出發之前、在漫長的歲月裏、在同學們中間、在大家的幫助之下等等。
  「在」有時用來指明全句的論斷或看法所適用的對象,相當於「對於……來說」。例如:
  1.表演這種特技跳躍動作,在他是不成問題的。
  2.這一點點活,在他就算不了甚麼。
  「在……看來」是一種常用的格式,用以介紹出對所談論的人或事物持某種態度或看法的人。嵌入這種格式的多是指人的名詞或代詞,在句中作插說成份。例如:
  1.那時,在很多人看來,獲得超導材料,僅僅是一種美好的願望。
  2.在專家學者看來,這種作法是得不償失的。
  在「在……上」、「在……下」等格式中,中間插入的一般是名詞、代詞或名詞性短語,而不能是動詞、形容詞或動詞性短語、形容詞性短語。如:
  1.在開辦研討會的問題上,大家的意見很不一致。
  2.自從實行佣金制以來,在職員積極工作下,營業額節節上升。
  例1「在……上」插入的是動賓短語,不通,應改為名詞性短語「在如何開辦研討會的問題上」。
  例2「在……下」插入的是一個動詞性主謂短語,也不符合要求,這個句子最好不用「在……下」的格式表達,可改用表原因的介詞「由於」,說成:「……由於職員積極工作,營業額節節上升。」
  三、連詞按連接成份的不同,可分為連接詞和短語與連接分句的兩種,這裏重點講前一種,後一種放到復句裏去講。
  (一)「和」的用法
  連詞「和」本來只能連接名詞、代詞和名詞性短語,不能連接動詞和形容詞,但現在「和」的用途擴大了,也可以連接動詞和形容詞了。用「和」連接的 動詞、形容詞經常作主語、賓語和定語,一般不能作謂語的中心語,否則要有條件限制,即謂語的中心語前後一定要有其他成份或輔助成份,否則就站不住。例如:
  1.我的房間和你的房間。
  2.他的好學和勤奮是老師喜歡他的原因。
  例1連接的是名詞;
  例2連接的是形容詞,作主語的中心語。
  應當注意的是:「和」連接的前後兩項是並列關係,是同一等級的概念,否則就會出毛病。
  如:果園裏種的是蘋果樹、梨樹和各種果樹。
  例中的「各種果樹」是個大概念,包括蘋果樹和梨樹,它們之間不能構成並列關係,應刪去「和各種」改為「等」。
  有時用「和」連接的前後幾項雖然是平等並列的關係,但容易造成歧義的,也應設法避免。例如:
  3.這一國際爭端必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、美國、法國和英國談判解決。這句話原意是由四國共同談判,可是從形式上看容易讓人誤解為由前三國和英國談判,這是應將「和」改為頓號,或在「英國」後邊加上「四國」兩字。
  (二)「或」(或者)的用法
  「或」(或者)是表示選擇關係的連詞,或甲或乙,從中任選一項。「和」表示聯合,甲乙兼有。在實際運用中常犯的毛病是「或」「和」混用。例如:
  1.在一定的條件下,某種液體也可以變成固體和氣體。
  2.在學習上,我們必須認真、刻苦或勤奮。
  例1中的「和」應改為「或」;
  例2中的「或」應改為「和」。
  (三)「及」、「以及」的用法
  「及」是一個表示並列關係的連詞,它是從文言裏繼承下來的,它本來的意思是「由此及彼」,所以,它連接的前後兩項有主次之分:前面是主要的,後面是次要的,前後不能隨意顛倒。例如;
  1.我的過去、現在及未來
  2.公司的展品及其他
  「以及」的作用與「及」相似,但用途更廣些,它不但能連接名詞,也能連接動詞、短語的句子。
  例如:簽約的合同以及有關資料已經準備好了。
  應注意的是「以及」和「及其」的區別:「及其」不是一個詞,而是兩個詞,其中「及」是連詞,「其」是文言代詞,「及其」相當於「和他的」或「和他們的」
  例如;鋸子、鉗子及其各種工具。
  (四)「還是」和「或者」(或是)的用法
  它們都表示選擇關係,但用法不同。「還是」表示疑問語氣,「或者」(或是)表示陳述語氣。例如:
  1.這支筆是你的,還是我的呢?
  2.這個答案或是對的,或是錯的。
  下面是使用不當的例子:
  1.你打算去美國,或者去英國?
  2.勤勞的哥哥每天放學回家後,總要先做些掃地還是拖地之類的家務勞動,然後才開始做功課。
  例1的「或者」應改為「還是」;
  例2的「還是」應改為「或者」。
  四、結構助詞「的」「地」「得」的誤用
  (一)「的」是定語的標志,「地」是狀語的標志,「得」是補語的標志。准確地使用這些結構助詞,可以增強語言的准確性,避免岐義,但在實際運用中,錯用的例子屢見不鮮。例如:
  1.媽媽高興的笑了,傻孩子。
  2.這時,屋里響起了一陣嘈雜地聲音。
  3.爸爸一句話說的女兒哈哈笑起來。
  例1的「的」應改為「地」;
  例2的「地」應改為「的」;
  例3的「的」應改為「得」。
  (二)動態助詞「著」「了」的誤用
  在實際運用中,經常出現誤用的情況有以下兩種:
  1.讓不能帶動態助詞的「著」「了」的動詞帶上了「著」、「了」。例如:
  (1)林教授退休了,還經常參加著教研活動。
  (2)沒有經過了培訓,就不充許當銷售員。
  例(1)應把「著」刪去,因為動詞「參加」本身就有表示動作的「持續的」的意思;
  例(2)應把「了」刪去,因為動詞「經過」否定形式的完成態是在前邊加「沒有」,前邊加了「沒有」,後邊就不能再加「了」了。
  2.動態助詞與其他詞語在意義上發生矛盾。
  例如:如果現在不嚴格要求自己,今後將會犯了嚴重的錯誤。
  例中的「了」表示動作已經完成,但是前邊有個「將」字,說明動作還未發生,二者相互矛盾,從全句看,是說今後將會出現甚麼後果,動作還未發生,所以應刪去表示動作完成態的助詞「了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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